解除劳动合同年休假
义乌市律师网
2025-05-05
针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,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五条,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,若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,应折算并支付相应工资报酬。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,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,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,并可能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追讨赔偿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确保年休假权益不受损害,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:1.了解并保存工作年限证据,以便准确计算年休假天数;2.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年休假安排,确保计划实施;3.若用人单位未安排或拒绝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,及时收集证据,如工作记录、工资单等;4.通过工会协助调解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,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用人单位应合法处理员工未休年休假问题:1.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,准确计算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;2.在解除劳动合同时,按员工已工作时间折算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;3.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,避免不足额支付;4.若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,应获取其书面同意,并明确记录于劳动合同或相关文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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